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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稽組織及運作

1.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一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負責本公司內部控制之檢查與評估,以促進公司之營運績效。
   
2. 本公司稽核單位設置內部稽核主管一名,內部稽核部門人數共二人。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同意,並列席董事會報告。而內部稽核人員除具備金管會要求的適任資格條件外,並於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內部稽核人員名冊及進修情形等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
   
3. 本公司依據金管會發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制定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以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4. 稽核單位於每年底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據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各作業執行情形,包括規章內容是否完善、實際作業執行情形、資料之正確性、作業時效及結果,以評估其內部控制之良窳,並提出稽核報告,陳述查核結果及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該計畫並經董事會通過後,按計畫執行。
   
5. 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自行檢查一次,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經董事會通過後,依規定於金管會指定網站公告申報,並刊登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6. 本公司年度內部稽核計畫、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皆依規定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